在无为变更工商营业执照,需根据变更事项准备相应材料,以下是具体分类及说明:
一、基础通用材料
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作为变更申请的基础凭证,需提交原件及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提供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用于核实身份。
公章:用于签署申请文件及确认材料真实性。
二、按变更事项分类的材料
公司名称变更
新名称核准文件:需提交《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证明新名称已通过审核。
股东会决议:明确变更公司名称的决议内容,需全体股东签字盖章。
章程修正案:修改公司章程中涉及名称的条款,由法定代表人签署。
住所变更
新住所证明:
自有房产:提交房产证复印件。
租赁房产:提供租赁协议原件(期限≥1年)及出租方产权证复印件。
特殊情况:若将住宅改为经营性用房,需提供当地居委会盖章的住所证明文件。
股东会决议:明确住所变更事项,需全体股东签字盖章。
章程修正案:修改公司章程中涉及住所的条款。
经营范围变更
新经营范围描述:详细说明变更后的经营范围。
前置审批许可:若涉及食品经营、医疗器械等需前置审批的项目,需提交相关许可证复印件。
股东会决议:明确经营范围变更内容,需全体股东签字盖章。
章程修正案:修改公司章程中涉及经营范围的条款。
注册资本变更
股东会决议:明确增减资数额、出资方式及日期,需全体股东签字盖章。
验资报告:涉及实缴时需提供,证明资金已到位。
章程修正案:修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的条款。
法定代表人变更
股东会决议:明确法定代表人变更事项,需全体股东签字盖章。
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提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任免文件:明确新法定代表人的任免决定。
章程修正案:修改公司章程中涉及法定代表人的条款。
股东变更
股东会决议:明确股东变更事项,需全体股东签字盖章。
股权转让协议:明确转让价格、支付方式等条款,需双方签字盖章。
新股东身份证明:自然人股东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章程修正案:修改公司章程中涉及股东及持股比例的条款。
三、代理委托材料(如适用)
委托书: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变更登记,需提交《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明确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及授权期限。
代理人身份证明: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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