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无为申请专利的流程如下:
一、明确专利类型并准备申请材料
发明专利:需准备请求书、说明书、权利要求书、摘要、附图(如有)等材料。
实用新型专利:需准备请求书、说明书、权利要求书、附图(需结构图)、说明书摘要等材料。
外观设计专利:需准备请求书、外观设计图片或照片、外观设计简要说明等材料。
二、提交专利申请
提交途径:可通过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CNIPA)官网在线提交,也可线下递交纸质文件至知识产权局或其设在各地的代办处。
材料提交:提交申请文件后,需提供相关单位或个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以及组织代码机构复印件或者扫描件;个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者正反面照片,暂时没有身份证件的,可以提供户口本复印件。若需办理费减,还需提供专利费用减缓证明材料。
三、缴纳申请费用
费用标准:申请费(不包括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年费(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十年内的年费)、复审费等。
费用减缴: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个人或者单位的,减免85%;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单位为共同专利申请人或者共有专利权人的,减免70%。符合费用减缴条件的主体包括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5000元(年6万元)的个人、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等。申请人须在费减备案审批“合格”之后提出费减请求,且只能请求减缴尚未到期的收费,请求最迟应在相关费用缴纳期限届满日两个半月之前提出。
四、专利审查流程
受理阶段:专利局收到专利申请后进行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确定申请日,给予申请号,核实文件清单后,发出受理通知书。
初步审查阶段:经受理后的专利申请按照规定缴纳申请费用的,自动进入初审阶段。初审前发明专利申请首先要进行保密审查,需要保密的,按照保密程序处理。在初审时,审查申请是否存在明显缺点,如内容是否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不授予专利权的范围,是否明显缺乏技术内容不能构成技术方案,是否缺乏单一性,申请文件是否齐备及格式是否符合要求等。
公布阶段:发明专利申请从发出初审合格通知书起进入公布阶段,如果申请人没有提出提前公开的要求,要等到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进入公开准备程序。如果申请人要求提前公开的,则申请立即进入公开准备程序。经过格式复核、编辑校对、计算机处理和排版印刷,大约三个月之后,在专利公报上公布其说明书摘要并出版说明书单行本。申请公布之后,申请人获得临时保护的权利。
实质审查阶段(仅发明专利):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如果申请人已经提出实质审查请求并已生效的,进入实质审查程序。如果申请人从申请日起满三年还未提出实审请求,或者实质审查请求没有生效,申请即被视为撤回。实质审查主要审查技术方案的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可能需答复审查意见(OA)。
五、授权与公告
授权条件: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之后,没有发现被驳回的理由,审查员做出授权通知书,申请进入授权登记准备。经对授权文本的法律效力和完整性进行复核,对专利申请的著录项目进行校对、修改后,专利局发出授权通知书和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
办理登记手续:申请人接到通知书后应当在两个月内按照通知的要求办理登记手续并交纳规定的费用。按期办理登记手续的,专利局将授予专利权,并颁发专利证书,在专利登记簿上进行记录,并在两个月后于专利公报上进行公告;未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的,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的权利。
专利保护期限:中国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为20年,自公告之日起生效。未按规定缴纳专利年费或书面声明放弃专利权的,保护期提前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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