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公司注销标准解析:注销条件与禁止情形全梳理
一、公司可依法注销的6类核心情形
章程约定解散
经营期限届满或章程明确其他解散事由(如约定经营10年后解散),经股东会决议通过即可启动注销。
股东决议解散
有限责任公司需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决议;股份有限公司需经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
行政强制解散
因违反法律法规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撤销(如环保不达标、税务违法等),需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注销。
司法判决解散
公司经营管理严重困难,继续存续损害股东利益且无法通过其他途径解决时,持有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申请法院解散,判决生效后需注销。
合并/分立解散
因吸收合并或新设分立导致原公司主体资格消灭,需办理注销登记。
破产清算注销
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法院裁定终止法人资格后,需完成清算并注销。
二、禁止注销的7类关键情形
未结清税务事项
存在欠税、滞纳金、罚款未缴清,或未完成纳税申报、税务异常未解除的,税务部门不出具清税证明,无法注销。
未了结法律纠纷
涉及诉讼案件未审结,或存在未清偿债务(如员工工资、供应商欠款),可能损害债权人利益,需纠纷解决后注销。
证照文件缺失
营业执照、公章等重要文件丢失,需先登报声明遗失并补办,否则无法提交注销材料。
分支机构未注销
公司设有分支机构的,需先完成分支机构注销,否则整体企业无法注销。
股东权益争议未解决
股东就注销事宜无法达成一致,或对企业财产分配、股权冻结等存在争议,需先解决内部纠纷。
行政许可未注销
涉及特定行政许可(如食品经营许可证、危化品经营许可证),需在许可有效期内依法办理许可注销手续。
财务记录不完整
缺乏近三年纳税申报表、凭证、账本、报表等财务数据,需补全后方可注销。
三、注销流程中的关键注意事项
清算程序
成立清算组,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制定清算方案并执行。
公告与备案
在报纸上刊登注销公告45天,同时到工商部门办理清算组备案。
税务注销
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缴销发票及税务登记证件,取得《清税证明》。
工商注销
公告期满后,提交清算报告、税务注销证明等材料,办理工商注销登记。
账户与印章注销
注销银行账户、社保账户,并到公安机关缴销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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