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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为公司地址变更:工商备案及税务迁移全步骤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9-04 14:56:44点击:

无为公司地址变更:工商备案及税务迁移全步骤

一、工商备案流程

内部决策与材料准备

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签署同意地址变更的决议,明确新地址信息。

章程修正案:修改公司章程中关于注册地址的条款,需全体股东签字并加盖公章。

新地址证明:

自有房产:提供房产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租赁房产:提供租赁合同原件(期限需≥1年)及出租方房产证复印件。

无偿使用:提供无偿使用证明(需产权人签字/盖章)。

其他材料: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如委托办理)。

提交工商变更申请

同区变更:直接向原登记机关提交材料,审核通过后领取新营业执照(通常5个工作日内完成)。

跨区变更:

迁入地申请:向新地址所在工商部门提交材料,领取《移送企业登记档案通知函》。

迁出地转档:凭通知函到原工商部门办理资料转出,领取《企业迁出核准通知书》。

迁入地登记:携带核准通知书到新工商部门完成变更,领取新营业执照。

领取新营业执照

凭受理通知书或核准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领取新营业执照(跨区变更需等待档案转递完成)。


无为公司地址变更:工商备案及税务迁移全步骤


二、税务迁移流程

税务清算与迁出申请

结清税款:向原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所有应纳税款、滞纳金及罚款。

缴销发票:办理发票缴销手续,确保无未使用的空白发票。

提交迁出申请:携带以下材料至原税务机关:

工商营业执照及变更登记表复印件。

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

新地址证明(房产证或租赁合同)。

《注销税务登记申请表》(加盖公章)。

审核与批准:原税务机关审核后上报上级机关批准,完成系统内跨区迁移操作。

迁入地税务登记

重新发放税务登记:迁达地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审核结果,重新发放税务登记证件。

线上办理(可选):

登录电子税务局,进入“跨区域迁移申请”模块。

输入新地址并上传新营业执照,提交预检。

处理未办结事项(如社保迁移、未申报记录等)后重新提交。

审核通过后,查询办税进度确认完成。

后续备案与核查

银行账户变更:携带新营业执照到开户银行变更账户信息。

社保/公积金迁移:向新地址所属社保、公积金中心办理备案。

税务核查:等待专管员通知,携带近三年账务资料接受核查,确保税务合规。

三、关键注意事项

时间限制

工商变更:自决议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税务变更:自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变更。

跨区迁移:需在原税务机关结清税款并办理迁出手续后,方可到新税务机关登记。

材料真实性

所有提交的房产证、租赁合同等材料需真实有效,避免因虚假材料导致变更失败或行政处罚。

跨区迁移特殊性

跨区变更需同时办理工商转档和税务迁出,流程更复杂,建议提前咨询两地工商、税务部门确认细节。

后续合规

变更完成后,及时更新公司公章、合同、发票等文件中的地址信息,避免因地址不一致引发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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