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无为代办公司注销,需提前准备以下核心材料,并按流程分阶段提交:
一、基础材料(所有注销类型必备)
《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需由公司清算组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签署,明确注销原因、时间等基本信息。
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若遗失需登报声明作废,并提供报纸报样。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需加盖公司公章,并核对原件。
公司章程
提供原件及复印件,用于核对公司基本信息。
二、决议与清算材料(体现注销合法性)
注销决议文件
主动注销:需提供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明确注销意图及清算组成员名单。
被动注销:需提供法院破产裁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文件或公司被撤销的决定。
清算报告
由清算组编制,详细记录债权债务清算、资产分配等情况,需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人民法院确认。
清算组成员需在报告上签字,确保无利益冲突。
三、税务注销材料(关键环节)
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若遗失需登报声明作废。
完税证明
税务部门出具的清税证明,证明公司已结清所有税款、滞纳金及罚款。
财务报表及纳税申报表
提供近三年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纳税申报表,用于税务核查。
发票及税控设备
缴销未使用完的发票,注销税控设备。
四、公告与债权债务材料(保障债权人权益)
注销公告报纸报样
在指定媒体(如报纸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刊登注销公告,公告期一般不少于45天。
公告内容需包含公司名称、注册号、清算组联系方式等信息。
债权债务清算报告
详细记录债权人/债务人名称、金额、结算方式等信息,确保无遗漏债务。
五、银行与印章材料(收尾工作)
银行账户注销材料
开户许可证、印鉴卡、支票、销户申请书、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
企业印章
需上缴公章、财务章、法人章等所有印章,未提交可能导致注销申请无法通过。
六、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
委托授权书:若委托代办机构办理,需提供《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社保、公积金账户注销材料:如《社会保险登记证》《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注销表》等。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如分公司注销需提供总公司授权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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