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无为办理公司变更,需根据变更类型准备以下材料,材料需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一、通用基础材料(所有变更类型均需提交)
《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由公司签署并加盖公章,附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需标明委托事项、被委托人权限及委托期限。
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用于核对公司信息及变更登记后换发新执照。
二、专项材料(根据变更类型选择提交)
1. 公司名称变更
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
需先通过工商部门名称预先核准,取得核准通知书。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
股东会决议
有限责任公司需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份有限公司需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发起人加盖公章或审议章程的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
2. 公司地址变更
新住所使用证明
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
租赁房产: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及出租方产权证复印件。
未取得房产证: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证明或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
出租方为宾馆、饭店:提交其营业执照复印件。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需体现新地址信息,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
3. 经营范围变更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需明确新经营范围,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
前置审批文件(如涉及)
若经营范围包含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决定规定需前置审批的项目(如食品经营、危险化学品经营等),需提交相关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书复印件。
4. 法定代表人变更
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
由公司章程规定的主体(如股东会、董事会)出具。
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任职证明需明确任命职务,并符合公司章程规定;若章程规定职务空缺、由副职代理法定代表人,需在任职证明中明确。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需体现新法定代表人信息,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
5. 股东变更
股权转让协议或相关证明文件
明确股权转让双方、转让比例及价格等信息。
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新股东为法人需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为自然人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需体现新股东信息,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
6. 注册资本变更
股东会决议
明确增资或减资金额、方式及时间安排。
验资报告(增资时需提交)
由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证明新增资本已到位。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需体现新注册资本信息,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
三、其他注意事项
材料格式要求
提交复印件的,需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司公章。
材料需按当地工商部门要求的格式整理,例如使用A4纸打印、装订成册等。
审批与许可
若变更事项涉及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决定规定需审批的项目(如外资企业变更、上市公司变更等),需先取得相关批准文件后再提交变更申请。
办理流程
通常流程为:准备材料→提交至无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或通过线上平台提交)→工商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换发新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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