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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无为商标注册时被驳回后还可以申请驳回复审吗?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8-07 18:11:06点击:

提交商标注册申请后,经商标局签发驳回通知书,如申请人还想争取商标,可选择做复审。因此,商标驳回复审应该具备哪些条件?以下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

拒不受理的申请人必须为原来的申请人,被商标局驳回的商标不符合申请条件。

不予复审的申请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

拒绝复审申请的内容必须是被驳回的商标注册申请书中的准确内容,复审的理由必须与商标管理局相符。不然,这份复审申请将被认为无效。

申请驳回商标复审的,应当向商标评审委员会发送两份驳回商标复审的申请,并附《商标注册申请书》(商标局)(商标局)、10份原商标图案、1份黑白墨稿和《商标驳回通知书》。

(五)支付商标评审费用。

满足以上条件的,商标评审委员会受理该申请。程序不齐的,退回申请材料,限期补办。商标局经过分析研究,集体讨论,以成员多数意见,作出最终决定。

大多数委员认为复审申请理由成立,最终决定否决商标局的审核意见,准予初步审定,刊登《初步审定商标公告》;复审申请理由不成立的,最终决定驳回商标局的审核意见。商标局的最终裁决一经做出,即产生法律效力,申请人和商标局均须执行。

上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在商标注册的时候被驳回后还可以申请驳回复审的相关内容,后期有任何需求可以留言给小编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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